中聚源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初次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中聚源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向我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面材料基本齐全,我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

发表评论

滚动至顶部

了解 中聚源环保(江苏)有限公司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继续阅读